(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2月9日,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关于私有化事项的交易披露公告。卢雪松于2025年12月8日让与其持有的两项雇员股份期权失效。第一项涉及证券数目为1,300份,行使期限自2021年4月1日至2029年3月27日,行使价为每股76.3600港元,交易后持有数额为41,250份;第二项涉及证券数目为41,250份,行使期限自2022年4月1日至2029年3月27日,行使价相同,交易后持有数额为0。上述交易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进行披露。卢雪松为与受要约公司及要约人有关连的第三类别联系人,本次交易系为其本人账户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