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刘海波))
浙江森马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刘海波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并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确认刘海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交易所规则对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不在公司及其关联方任职或获取利益,未受过行政处罚或监管措施,具备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未超过三家,且在公司连任未超过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