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对广东新劲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于2025年12月8日以现场和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显示,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