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思维列控累积投票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河南思维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累积投票实施细则,规定在选举两名及以上董事时实行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持每股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权,可集中或分散使用。独立董事与非独立董事分别选举,候选人由董事会或持股1%以上的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当选董事需得票数超过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半数。细则自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