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明确其职责为研究董事和高管人员的选择标准与程序,遴选并审核候选人,提出任免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十年,相关议案及结果须书面报送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