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衢州东峰筹资内部控制制度)
衢州东峰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筹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筹资活动的分工与授权、实施与执行、决策控制、偿付控制及监督检查机制。制度规定筹资业务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财务部和证券与法律事务部分别负责债务与权益筹资的具体执行,确保不相容岗位分离。筹资方案需进行可行性分析和风险评估,重大方案须集体决策。所筹资金须按计划使用,变更用途需重新审批。财务部门负责利息、股利支付及债务偿还,内部审计部门对筹资活动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合规性与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