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薪酬委员会职权范围)
霸王國際(集團)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會設立薪酬委員會,並制定其職權範圍。薪酬委員會由至少三名成員組成, majority須為獨立非執行董事,主席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會議,可應成員要求召開。會議通知須提前14天發出,議程及文件須提前3天送達。委員會成員如涉及利益衝突須避席及放棄表決權。公司秘書擔任會議秘書,決議以簡單多數通過,主席有決定性一票。委員會可通過書面決議。主席須出席股東周年大會回應提問。委員會獲授權審視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薪酬政策、建議薪酬架構、評估表現、批准服務合約條款、檢討賠償安排,並確保董事不參與自身薪酬釐定。委員會亦負責檢討股份計劃事項,向董事會提供意見,並每年在年報中報告活動。此職權範圍須經董事會批准,並刊登於公司及聯交所網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