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江苏斯迪克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了审计委员会的设立目的、人员组成、职责权限、议事规则及回避制度等内容。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且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主要职责包括审核财务信息、监督内外部审计、评估内部控制、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等,并需对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用等事项提交审议意见。公司应为审计委员会提供必要工作条件,保障其履职独立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