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2月4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高盛(亚洲)有限责任公司代表高盛集团有限公司与其相关联机构于2025年12月3日,因既有的触及失效远期合约,按预定价格买入恒生银行有限公司普通股合计434股。其中一笔交易买入214股,总金额为24,057.5162港元,每股价格均为112.4183港元;另一笔交易买入220股,总金额为27,506.2920港元,每股价格均为125.0286港元。该等交易为高盛集团及其关联机构为本身账户进行,且其为与要约人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买卖商,最终由高盛集团有限公司拥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