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2月4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提交的证券交易披露。林燕于2025年12月3日卖出7,000股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每股价格为72.9286港元,交易后持股数量为0,占该类别证券的百分比为0.0000%。林燕为与要约人有关连的第(3)类别的联系人,本次交易为其自身账户进行。相关股份来源于受要约公司的购股权计划,该7,000份购股权已由计划管理人以现金结算,行使价为每股40.34港元,卖出价为每股72.9286港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