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展示文件)
丽新发展有限公司(‘公司’)与丽丰控股有限公司(‘借款人’)于2022年9月9日订立财务援助框架协议,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期限届满后自动续期三年,除非任一方提前一个月书面终止。根据协议,公司及其子公司可不时向借款人及其子公司提供无抵押双边贷款,构成持续性关连交易。贷款利率以香港银行同业拆息(HIBOR)加利息差额确定,条款须符合正常商业条款或更佳条件。每次贷款须签订具体贷款协议,并遵守每年设定的年度上限。协议生效须获公司及丽新集团股东批准。若借款人不再为公司关联人士或交易不再受上市规则关于持续关连交易规管,双方可书面同意终止协议。协议受香港法律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