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上市公司筹划和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监管要求》第四条规定的说明)
深圳爱克莱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东莞市硅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100.00%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作出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9号》第四条规定的说明。标的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等报批事项,除部分股东股权存在质押外,资产权属清晰,不存在转让受限情形,相关方已承诺解除质押。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公司资产完整性与独立性,增强持续经营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会导致新增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或严重影响独立性的关联交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