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二个解锁期解锁事项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中航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第二个解锁期解锁条件已成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解锁事项。公司2024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复合增长率达19.62%,净资产收益率为15.31%,EVA指标完成考核目标,满足解锁条件。部分激励对象因离职、职务变动、子公司业绩未达标或个人考核未达标,其所持795,727股限制性股票将被回购注销,回购价格为24.9元/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履行减资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