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2月1日,执行人员接获依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作出的证券交易披露。UBS AG于2025年11月28日卖出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普通股,共计两笔交易。第一笔涉及400股,总金额28,430.00港元,成交价为每股71.0750港元,交易性质为Delta 1产品的对冲活动,由客户主动买卖盘驱动。第二笔涉及5,500股,总金额390,225.00港元,成交价为每股70.9500港元,交易性质为既有追踪指数ETF的交易。所有交易均为UBS AG为其自身账户进行。UBS AG为最终由UBS Group AG拥有的公司,且为与受要约公司有关连的获豁免自营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