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上海海得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等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至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设主任委员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决策前期准备工作。战略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并形成书面记录和提案报董事会审议。本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