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在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对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的管理要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在定期报告和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禁止以任何形式泄露未公开信息。对于无法律依据的外部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依法需报送的,须将接收方人员登记为内幕知情人,并提醒其履行保密义务。外部单位不得泄露或利用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若泄密须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