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治理结构,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重大资本运作和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至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下设投资评审小组,负责决策前期工作并提交提案。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不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