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衢州信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为完善治理结构、提升决策科学性,依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规定,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该规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研究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资本运作等事项,提出建议并监督实施。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一名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董事长担任或由委员选举产生。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过半数通过,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会议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十年,委员负有保密义务。本规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