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宁波金田铜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楼国强、陆小咪与其子女楼城、楼静静于2025年11月27日签署协议,陆小咪将其持有的金田投资50.7862%股权无偿赠与楼城,楼国强将其持有的金田投资19.9594%股权赠与楼城,8.2018%股权赠与楼静静。本次权益变动后,楼城持有金田投资70.7456%股权,楼静静持有8.2018%股权,陆小咪、楼国强不再持有金田投资股权。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由楼国强、陆小咪、楼城调整为楼国强、楼城。本次权益变动为家族内部股权调整,不涉及上市公司股份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