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担保管理制度)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担保管理制度,明确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行为规范。制度规定未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不得对外提供担保。公司对外担保需经党委会前置研究,并由董事会或股东会按权限审批。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关联方担保等重大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持续监控被担保人资信状况,及时披露担保事项及相关风险。子公司对外担保视同公司提供担保,须遵守相同审批和披露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