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股东会议事规则)
黑龙江交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明确了股东会的召集、提案、通知、召开及表决程序。股东会分为年度和临时会议,董事会、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及符合条件的股东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提案需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召集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会议通知。会议采取现场与网络相结合的方式,表决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特别决议需经出席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应保存会议记录不少于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