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2025年11月28日,根据香港《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规则22,披露了关于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的证券交易。林燕于2025年11月27日卖出6,000股股份,每股价格为70.8250港元,交易后持股数量为0,占该类别证券的百分比为0.0000%。林燕为与要约人有关连的第(3)类别的联系人,本次交易为其本人账户进行。此次交易源于林燕行使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6,000份购股权,相关购股权由购股权计划管理人以现金结算,行使价为每股40.34港元,卖出价为每股70.8250港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