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畅捷通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发布《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5年11月27日修订),明确提名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人选进行遴选、审核并提出建议。提名委员会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独立非执行董事占多数,委员由董事长或董事会成员提名,经董事会过半数选举产生。委员会职责包括研究董事与高管选任标准、物色候选人、审核独立非执行董事独立性、提出继任计划建议、评估董事会架构与多元化政策执行情况等。提名委员会可召开会议审议议案,会议须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存在利益冲突时,相关委员需披露并回避表决。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未尽事宜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