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于2025年11月27日发布关于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股份交易的披露公告。崔占海于2025年11月26日行使三笔雇员股份期权,合计行使39,500份购股权,行使价均为每股40.34港元,总期权金额分别为367,094.00港元、613,168.00港元和613,168.00港元。相关期权分别于2018年、2019年及2020年4月1日起生效,行使期限至2025年12月8日。交易后持股数额分别为30,400股、15,200股和0股。该交易由购股权计划管理人以现金结算,卖价为每股70.0053港元。崔占海为受要约公司与要约人有关连的第三类联系人,交易为其本人账户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