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2作出的交易披露)
新奥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发布关于透过协议安排进行私有化的证券交易披露。林燕作为与要约人有关连的第(3)类联系人,于2025年11月26日行使两项雇员股份期权,合计行使16,000份购股权,涉及证券数目分别为8,750和7,250。该等期权的行使期限分别自2017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8日及2018年4月1日至2025年12月8日,行使价均为每股40.34港元,总支付期权金额分别为352,975.00港元和292,465.00港元。交易后持有证券数额分别为0和15,312。相关购股权已由购股计划管理人以现金结算,卖价为每股70.1438港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