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该细则明确了提名委员会的组成、职责权限、议事规则等内容。提名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主要负责研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遴选并审核候选人,提出任免建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董事会若未采纳提名委员会建议,应在决议中说明理由并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