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成都市新筑路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三名,主要负责制定和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对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本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