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湖南裕能新能源电池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机构,负责研究并建议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过半数,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公司相关部门应配合其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