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深圳市兆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离职管理制度》,明确了董事离职的情形与生效条件,包括任期届满未连任、主动辞任、被解任等情形下的处理方式。制度规定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报告,董事会收到后即生效,并在2个交易日内披露。若董事离职导致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原董事需继续履职至补选完成。公司可在股东会决议下解任董事,但在恶意收购情况下无正当理由提前解任的,应支付赔偿金。董事离职后仍须履行忠实义务、保密义务及未完成的公开承诺,且离职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制度还规定了离任审计、工作交接、责任追究等内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