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1月))
上海澳华内镜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明确董事辞任需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起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前原董事应继续履职。股东会可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生效。离职人员须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工作移交,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持公司股份,且仍需履行忠实义务和保密义务两年。公司有权对未履行公开承诺的离职人员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