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5年11月))
武汉精测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于二〇二五年十一月修订,明确了公司基本信息、股东权利与义务、股东会和董事会的职权及议事规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与责任、利润分配政策、股份回购条件、关联交易及对外担保的审议程序等内容。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279,745,172元,股份总数为279,745,172股,全部为普通股。股东会为公司权力机构,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公司设董事会秘书、审计委员会等治理机构,并对内部控制、信息披露、财务资助、独立董事职责等作出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