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制定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明确战略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机构,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董事组成,包括董事长和至少一名独立董事,召集人由董事长担任。委员会提案需提交董事会审议。证券部为日常办事机构,协助开展投资决策前期工作。委员会会议每年按需召开,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参会人员负有保密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