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融资决策制度)
东华软件股份公司制定了融资决策制度,明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新股、发行公司债券及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等融资行为的决策程序。其中,发行股票和公司债券需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批。年度借款额度由财务部拟定,按权限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超出额度的临时借款根据单笔金额分别由总经理、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连续3个月内借款金额累计计算。涉及担保的借款须按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任何越权审批行为将被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