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审核委员会之职权范围)
冠城鐘錶珠寶集團有限公司審核委員會由董事會任命,至少三名成員組成,均為非執行董事, majority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其中至少一人具備會計或相關金融管理經驗或專業資格。委員會主席由獨立非執行董事擔任。前任核數師合夥人於離任後兩年內不得出任委員會成員。委員會每年至少召開兩次會議,可由外聘核數師或成員要求召開。會議通知須提前至少3天發出,並附議程及文件。委員會負責就外聘核數師的委任、薪酬、獨立性及核數程序有效性提出建議,監督財務報表、年度報告、半年度報告及季度報告的完整性,審閱會計政策變更、重大判斷、核數調整及持續經營假設等事項。委員會亦須檢討財務監控、內部監控及風險管理制度,與管理層討論資源配置,協調內外審計工作,審視核數師的審核情況說明函件及管理層回應,並確保董事會及時回應相關事宜。此外,委員會負責檢討舉報政策,確保對不當行為的公平調查。委員會有權調查事項、索取員工資訊、取得外部專業意見,並向董事會報告職責履行情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