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7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第十二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8号——重大资产重组》第三十条规定的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情形的说明)
珠海光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就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是否符合重大资产重组条件进行说明。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张关明、苏州讯诺、刘晓明、杜文刚、于壮成合计持有的苏州安捷讯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9.97%股份,并拟向不超过35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截至说明出具日,本次交易相关主体未因涉嫌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立案侦查,最近36个月内未因此受到行政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此,相关主体不存在不得参与重大资产重组的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