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提名委员会工作条例(2025年11月))
珠海全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旨在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优化董事会结构。提名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至少两名为独立董事,委员会负责研究董事及高管人选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广泛搜寻合格人选,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并提出建议。委员会会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方可举行,决议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委员在涉及利益冲突时需回避表决。相关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