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航天晨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1月修订草案))
为进一步规范董事会议事方式及运作程序,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法规,制定本规则。董事会由九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一名,可设副董事长。董事会行使包括召集股东会、制定发展战略、审议投资计划、决定高管聘任、审议财务预算、利润分配、注册资本变动、公司合并分立解散等职权。董事会会议分为定期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在定期报告披露前两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决议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