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联合公告 - 须予披露交易 - 出售信义光能(天津)的股权)
于2025年11月20日,信义能源与信义光能联合宣布,卖方耀城国际有限公司与买方天津滨海建投新能源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及补充协议,同意出售信义光能(天津)51%的注册资本,现金代价为人民币514.59亿元(可调整)。该交易构成信义能源及信义光能根据上市规则第14章的须予披露交易,因适用百分比率介于5%至25%之间。完成后,信义光能(天津)将不再为信义能源及信义光能的附属公司,其剩余权益将按权益法入账。代价分三期支付,并设先决条件及保证期赔偿机制。信义能源将继续为天津黄港片区光伏发电站提供管理服务。基于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数据,信义光能(天津)资产净值分别为人民币812.27亿元和816.15亿元。预计此次出售将为信义能源及信义光能分别带来税后收益约161.22亿元及157.34亿元。交易预期于2025年12月31日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