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议事规则)
深圳市法本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议事规则》,明确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规范董事和董事会履职行为,提升董事会运作效率和科学决策水平。规则依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制定。董事会由8名董事组成,包括1名职工代表董事和3名独立董事,设董事长1人,由全体董事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会下设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四个专门委员会。规则详细规定了董事会的职权、会议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程序、表决机制、决议形成、会议记录及档案保存等内容,并明确了董事长职权范围及董事回避表决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