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致非登记股东 – 截至二零二五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年度报告及日期为二零二五年十一月二十日之通函之刊发通知及申请表格)
兹提述有关Laishun International Holdings Limited(莱顺国际控股有限公司)的公告。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公司需就相关事项向股东发出通知。本次公告涉及公司向股东发送通函及其他文件的相关安排,包括通过电子方式发送信息至指定邮箱488-ecom@vistra.com。公司提醒股东如未收到文件应及时联系处理。此外,公告列明了接收文件的联系方式及地址:香港皇后大道东16号远东金融中心17楼,Vistra Corporate Services Limited。公司亦提示,若股东对公告内容有任何疑问,可联系上述机构查询。本公告同时载有与公司合规事务相关的声明,并强调将依据上市规则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