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负责人、子公司负责人等为信息报告义务人,要求在发生或即将发生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情形时,第一时间向董事会秘书报告。制度涵盖重大信息范围,包括重大交易、关联交易、诉讼仲裁、重大风险事项、重要变更等,并规定了信息报告流程、责任分工及保密义务。董事会秘书负责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