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明确了对外担保的定义、原则及审批流程。公司对外担保需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以公司名义提供担保。财务部负责对外担保的审查、评估及后续监督工作。对于资信不良、经营状况恶化或存在违规记录的申请对象,公司不得提供担保。重大担保事项须提交股东会审议,包括单笔担保超过净资产10%、为资产负债率超70%的对象担保等情形。制度还规定了反担保要求、风险管理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