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管理制度)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明确了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涵盖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制度规定了信息申报、交易行为限制、禁止交易期间等内容,要求相关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履行申报义务,并遵守短线交易、窗口期禁止交易等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每年转让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所持股份。违反规定将被追缴收益并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