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独立董事专门工作会议制度》,明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方式、召集程序、议事范围及表决机制。会议原则上提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可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涉及关联交易、承诺变更、公司被收购等事项,须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并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如聘请中介机构、提议召开股东会或董事会等,也需经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会议记录及档案需保存十年,公司应提供必要支持与经费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