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为适应战略发展需要,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融资方案、重大资本运作及资产经营项目等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成员由董事长或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会会议由召集人主持,会议决议需经全体成员过半数通过,会议记录由董事会秘书保存,并将议案及表决结果书面报送董事会。本工作细则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