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苏交科: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1月修订))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明确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细则规定了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聘任与更换程序、权利义务与责任等内容。董事会秘书需具备专业知识和经验,取得深交所培训合格证书,不得在控股股东单位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公司应在董事会秘书离任前进行离任审查,并在空缺期间指定代行人选。细则还明确了董事会秘书在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会议筹备、合规督导等方面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