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贵州省交通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变更及监督。募集资金应存放于专项账户,实行三方监管协议,专款专用,不得用于财务性投资或质押等变相改变用途的行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可补充流动资金或进行现金管理,但需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并披露。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终止或节余资金使用需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公告。公司董事会应每半年核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专项报告,保荐机构每年出具核查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