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盈利警告)
宏安地产有限公司(股份代号:1243)发布盈利警告,预计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六个月录得本公司拥有人应占综合亏损不多于3.9亿港元,而上年同期为溢利约9690万港元。亏损主要原因包括:出售酒店项目合营企业20%权益产生出售亏损约2.077亿港元;毛利由上年同期的9270万港元下降至本期间的毛亏损约1660万港元,反映物业销售盈利水平下降;应占合营企业溢利由上年同期的2.488亿港元减少至本期的约6360万港元,主要受商业房地产市场持续低迷影响。该出售事项属策略性决定,旨在重新分配资源、提升现金流流动性,并降低净负债。期间集团净债务较2024年3月31日减少约12.02亿港元,降幅约30.1%。尽管中期亏损,本期订约销售总额达约16.37亿港元,同比增长31.3%,创历史新高。已订约未确认销售额约为26.742亿港元,将在物业交付后确认为收入。最终业绩仍基于未经审核账目草稿,公司将按上市规则于2025年11月底前公布未经审核中期业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