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
马可波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制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明确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并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召集人由独立董事中的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委员会需定期召开会议,对公司财务报告、外部审计机构的聘任、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交审议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