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山西同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同德科创材料有限公司、山西同德爆破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收到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涉及与长江联合金融租赁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法院判决同德科创支付租金72,949,662.50元、留购价款100元、截至2025年11月10日的逾期利息1,205,074.15元及后续逾期利息、违约金379,680.90元、律师费190,000元、诉讼保全保险费22,526元;同德化工与同德爆破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共422,230元由三被告共同负担。本次诉讼为一审判决,对公司本期或期后利润无较大影响。










